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1〕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调整、项目评审等工作,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市自然保护地管理的科学性、权威性,我局决定组建“龙岩市自然保护地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护地评委会”)。为保障保护地评委会成员的专业性、权威性与代表性,我局将先行征集相关专业人员形成龙岩市自然保护地专家库,再从入库专家成员中择优组建“保护地评委会”,现将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龙岩市自然保护地专家库入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和要求 凡愿意参加龙岩市自然保护地评审活动,具备以下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成为龙岩市自然保护地专家库入库专家。 (一)专业:与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密切相关的生态、生物、地质、土壤、规划、工程、财务、审计、法律、自然遗产、园林设计、旅游管理、自然教育、展馆设计、安全生产等专业。 (二)职称和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行业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基本要求:1.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2. 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实事求是,工作负责,遵守评审、论证、评估和考察等各项工作纪律;3.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评审、论证、评估和实地考察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四)其他情况:专业、职称不符但工作经历、工作岗位与自然保护地关联度高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书面推荐的亦可申请入库。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三、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名方法 五、其他事项
附件:龙岩市自然保护地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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